郗燕玲:勇担道义胜须眉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郗燕玲,女,汉族,中共党员,44岁,大学本科,1995年到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反贪局工作,从最初的侦查员到现任的反贪局副局长,成为全区检察机关反贪战线侦查骨干,二十年如一日,主办、参与办理近100件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她以“不计得失挑重担,巧侦细查胜男儿”的精明干练作风,坚定的信念、扎实的作风、优异的业绩,展示了一位当代反贪干警巾帼卫士的风采。

  勇挑重担的铁娘子

  2014年以来,在反贪局局长空缺的情况下,郗燕玲同志作为分院反贪局副局长,以大局为重,在分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盟反贪干警,既负责分院反贪局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又深入办案一线,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指挥案件的查办。2014年,她参办、督办了全盟9件19人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反贪污贿赂案件,全部为大案,要案2人,而且主办了大案2件6人,在全盟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和强烈反响,在她的带领下,案件数量、大要案比例和质量全面提升。2015年,全盟反贪又有新突破,截止6月25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件10人,全部为大案,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了233%,立案人数上升了100%。

  反贪第一线的女干将

  2010年和2011年,郗燕玲先后主办了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阿拉善电业局副局长张某某贪污案、额济纳旗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赵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这两起案件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而且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隐蔽,过程复杂,侦破难度特别大。郗燕玲接手案件后,带领办案人员内查外调,收集证据。有时外出取证,一去就是两三个月不能回家,连同跟她一起办案的男同志都感到吃不消,而她却以惊人的毅力,坚持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正是由于她的执着与坚守,才使这两起案件一举突破,为国家挽回了千万元的损失。张某某贪污案也成为当年全区检察机关侦破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而赵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成为阿盟反贪历史上查办的涉嫌罪名最多、最复杂的案件之一。2013年主办了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张某(正处)涉嫌受贿案中,受贿额之大在全区国土系统引起了轰动,为我盟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受贿案件。2014年,在立案侦查刘某某、胡某某、徐某某等5人涉嫌贪污案和杨某某涉嫌受贿案件过程中,她深入办案一线,既当指挥员,靠前指挥,及时调整部署,有效控制侦查进程和节奏;同时她又是一名战斗员,冲锋陷阵,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和敏感,注重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材料,不畏艰苦、力排各种干扰和阻力,远赴兰州、呼和浩特、苏州、杭州、福建等地,行程近二万公里,调取大量的证据材料,不仅查证了刘某某、胡某某、徐某某等5人贪污和杨某某的受贿事实,而且成功突破了刘某某、徐某某受贿和杨某某私分国有资产1146余万元的事实,是我盟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私分国有资产案件。郗燕玲带领专案组还顺藤摸瓜,扩大战果,查获了梁某某行贿和王某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线索。

  甘于奉献的巾帼标兵

  有人说,检察官的路,是一条光荣的路,英雄的路;也有人说,检察官的路是一条艰辛的路,惩恶的路,而反贪工作又是其中最难走的一条路,巾帼不让须眉更胜须眉,郗燕玲勤勉敬业、恪尽职守,风雨无阻,一路前行,却在这条最难的路上走了二十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女检察官对法律的执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诠释着一个共产党员对事业、对人民、对党的无限忠诚。2010年,郗燕玲被阿拉善盟检察分院荣立 “个人三等功”1次;2012年,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被阿拉善盟检察分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被盟委授予“巾帼标兵”荣誉称号1次;2014年被评为全盟巾帼建功标兵,被阿拉善盟检察分院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其先进事迹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网和《内蒙古日报》刊登报道。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当事业与家庭发生冲撞时,总会让人难以抉择。干反贪工作,生活没有规律,没有星期天,更没有节假日,这种对家庭的亏欠常常使郗燕玲感到很内疚,特别是对老人和孩子。可是只要一上案子,她全身心地扑到案子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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