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和:敢于担当 勇于亮剑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孟和

  

  这是一支英勇善战的队伍,自2008年以来,以精诚、团结、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自律的精神风貌,相继查处了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犯罪案、王某等三人涉嫌单位行贿案、巴某某等四人贪污案、乌某某等三人贪污案等大要案件,在全市案件质量考评中优秀率达100%。

  这是一支满载荣誉的队伍,2015年,反贪局局长被授予“全市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称号;2016年,反贪污贿赂工作再次荣获“全市查办反贪案件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这就是内蒙古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反贪、反渎自侦部门的成绩。他们之所以能够取得骄人的成绩,是这支队伍有一位无私无畏、勇于创新、敢于办案、严于律己的带头人。他就是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孟和同志。

  创造查办案件历史新高

  孟和同志从检10年,分管反贪、反渎、检察技术、法警大队等工作。他思路清晰,经验丰富,处事果断,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他确定了以“分类管理、流程控制、科学考评”管理模式,全面精细化为抓手,以机制引领,向内部挖潜,盘活全院自侦工作“一盘棋”,以“一个保持,两个提升”为目标要求,推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他的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上一个台阶,创造了陈旗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历史新高。在该院党组的支持下,首次侦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首次走出呼伦贝尔市侦办了自治区院交办案件;首次全年立案人数量超过两位数;首次全年目标化管理考核任务完成比例全市第一;首次与公安机关联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异地追逃等侦查手段;首次反渎局实现上半年即完成全年度业务目标化考核任务;创造了陈旗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历史之最。

  敢于碰硬办大要案

  他遇到的挑战多,面对的诱惑多,这种情况下办案,既要有忠诚的品质,更要有碰硬的勇气。为办理好大要案,孟和同志倾注了一腔心血,办理的每起案件,从线索投放、制定初查方案、运筹侦查谋略、到完善固定证据,他都事必躬亲。在追捕慈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过程中,他精心捕捉信息,组织长途追捕;在抓获后,为防止意外,他亲自带车迎候;在审讯的过程中,他陪同办案人员度过了七个不眠之夜。局长的以身作则感染了办案干警,带动了队伍,也为干警树立了楷模。在办案中,孟和同志从提高自身办案质量出发,探索整合资源,注重初查研判线索,围绕案件难点和关键问题上下工夫,全方位、多角度收集证据,巧妙地运用策略技巧,成功办理了王某等三人涉嫌单位行贿案行贿63万元、巴某某贪污52万多元案等大案要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了院党组的重托,为了向全旗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为了反贪局、反渎局的荣誉,孟和同志亲自拟订初查方案,仔细研究发案单位规律,抓住关键部位,使案件迅速突破。

  灵活多样抓管理出成效

  孟和同志把全旗反贪反渎工作的着眼点集中在稳定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上,在办案工作的管理上方法灵活多样,凝聚力量,发挥督促作用,力求实效。

  完善机制规范。几年来,他结合当前自侦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规章制度,并初步形成一个覆盖全面、结构合理,运作协调的管理体系。组织反贪、反渎干警观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微电影、反面典型教育等形式,不断增强和促进反贪、反渎干警在平时工作中自觉养成规范司法行为、文明依法办案的良好习惯。

  落实责任到位。他十分重视目标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制定目标时,充分考虑上级的要求和想要解决的问题,认真设置目标,增强主观能动性,并督促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严格集中线索管理。制定《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登记、受理、管辖等工作进行详细规定,实现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要在10日内报线索处理结果,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水平。对一些重大疑难、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督办,健全侦查信息化系统,提高线索管理效率和精确度。

  加强完善初查管理。他审视线索管理和初查工作,对其进行科学制度设计,斟酌完善。他要求,决定初查的,一个月内报初查进度和初查结果,防止盲目初查线索和初查成案率低的问题,既提高了成案的实效,又实现职务犯罪线索的整合管理。

  为牧民群众排忧解难。他以旗情为切入点,认真分析涉牧案件线索,重点放在广大牧民群众关心的草原分配及补贴等热点问题上,查办发生在牧民群众身边,损害国家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为维护我旗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查办的巴某某等四人贪污案件、乌某某等三人贪污案件,均系牧民群众关心的草原生态奖励资金热点问题,其中巴某某等四人贪污案件牧民群众已将该问题反映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牧民群众也多次到旗纪检机关反映,该案的成功查办不仅平息了牧民群众的上访问题,也为我旗的其他苏木嘎查如何规范、对依法进行草场分配起到了警示作用,为维护我旗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善于总结,注重自身修养

  他平时非常注重加强学习,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科学合理的理论总结经验。

  取得的理论成果

  2005年他撰写的《加强生态建设促进陈巴尔虎旗可持续发展》《扶贫济困是一项长期重视的事业》等2篇调研报告被《呼伦贝尔统计》刊物(市级)采用。2006年撰写的《在新牧区建设中如何发挥人大作用》1篇调研在全旗新牧区建设论谈活动中荣获优秀奖。《陈巴尔虎旗人大代表工作求创新重实效》1篇调研被光明日报社出版的《新时期人大工作实务全书》采用(国家级)。2009年以来《浅析当前职务犯罪线索匮乏的原因及对策》《陈旗检察院对农牧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情况的简要分析》《简析职务犯罪线索减少的原因及对策》《浅谈创设“草原检察室”对加强基层组织及人员依法履职的作用》等4篇调研文章刊登于《呼伦贝尔检察》刊物(市级)。《以“草原检察室”为载体延伸检察触角为民执法真诚服务》1文刊登于《内蒙古检察》刊物(区级)。撰写的《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研究》论文被内蒙古党校研究生部评为优秀论文。

  他在成绩面前总是很平淡地说:“看到我们院的工作上了新台阶,我做的这些就值”。他坦然地在检察战线上工作了十个春秋,使我们更深切地感受到了孟和同志身上那种“淡泊名利”、“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格魅力。

  取得的突出成绩

  从2009年至今他分管自侦工作期间,共立案查处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案件22件4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余元,特别是2014年该院反贪和反渎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名列第四和第七名,创造了陈旗检察院建院以来的最好成绩,2015年、2016年反贪工作连续两年取得全市第三的好成绩。荣获的”集体奖励:2010年反贪局被评为全旗政法机关“先进集体”;2011年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进步奖”;2013年荣获“全市侦查一体化贡献奖”;2014年度反贪工作荣获“全旗检察机关特殊贡献奖”“呼伦贝尔市检察系统集体嘉奖”和“全市查办反贪案件优胜单位”;2015年被评为“全市查办反贪案件优胜单位”;2016年,反贪局再次荣获“全市查办反贪案件优胜单位”荣誉称号。个人荣获奖励:2009年,荣记“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评为“2全市反贪部门办案能手”;2015年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优秀反贪局长”称号等诸多荣誉。

  仅2016年,该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4件11人,完成全年业务考核目标总数220%,大案率75%,超出全区确定的大案率基数35%;反渎局完成全年考核目标总数100%,自侦部门通过办案,全年共挽回经济损失252万余元。

  孟和同志在这岗位上的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孟和同志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出了一名领导干部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为检察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704/t20170424_19815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