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一等功】李林凌:刚柔并济担道义,一片丹心铸检魂

时间:2024-04-19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召开,广东检察机关1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3名个人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5个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8名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广东检察特别策划“‘双先’风采”专题,向先进学习、向模范致敬。

  

  

  

  李林凌,是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在山区小城从检近14年,一直奋战在刑检一线,办理刑事案件1500余件,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她积极推动兴宁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17家单位为成员的“护苗行动”领导小组,推进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护苗行动”项目获梅州市“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优秀”等次。在她担任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期间,未检办获评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

  

  

  

  她敏于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与监管漏洞,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促进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推动该市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公共墓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面对疫情大考,她推动建立涉疫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等机制,坚持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梅州首例跨省异地企业合规案件,助力盘活企业、稳定就业。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402/t20240206_62919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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