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榜样 “双先”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陇南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建设有新加强,服务中心大局有新突破,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进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两审三公示”,对2018年以来工作表现优异的18个“全省先进检察院”、32个“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40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月2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对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简称“双先”)代表进行了表彰。让我们通过其中的部分代表来了解身边的检察榜样!
以精准履职
践行检察为民使命
近年来,陇南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着力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19年荣获全市政法系统创新成果奖。部门干警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1人(次)。
强化精准监督,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该部门自觉把精准监督理念贯穿到监督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办案质量与数量并重,逐步扩大办案规模,确保监督案件质量,推动办案规模和办案质效双提升。办理的侵权责任纠纷案、民间借贷纠纷案等5起案件入选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紧盯社会热点,开展民事检察专项监督。该部门积极开展为期两年的民事虚假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等案件,有效遏制辖区内高利贷和虚假诉讼乱像,相关媒体以“练就识破虚假诉论的火眼金晴”为题作了专题报道。深入开展“民事执行领域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活动,市县两级院一体联动,摸排案件线案200余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0件,纠正违法和不规范执行行为,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能动履职,着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该部门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理念,在涉农民工讨薪、老人赡养、子女抚养、未成年人权益等领域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三年来共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78份,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128万余元。同时,耐心细致做好和解息诉工作,共接待当事人860余人次,力促民事检察服务有力度、有深度、有温度。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98/335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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