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榜样 “双先”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嘉峪关市检察院何生海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建设有新加强,服务中心大局有新突破,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进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两审三公示”,对2018年以来工作表现优异的18个“全省先进检察院”、32个“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40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月2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对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简称“双先”)代表进行了表彰。让我们通过其中的部分代表来了解身边的检察榜样!
铁肩担正义
忠诚耀检徽
何生海,汉族,中共党员,现为嘉峪关市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2017-2020年度平安甘肃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在自侦工作中敢碰硬。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具有自侦工作经历的何生海挑起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大梁,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何生海从来都是顾全大局,不讲条件,敢为人先,他带领部门干警克服各种困难,硬是啃下了一个又一个难啃的骨头案。五年来,该院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5件32人,立案侦查数位居全省前列,所办案件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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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执工作中求极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较多,何生海通过学习,主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并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0余份,采纳率为100%,同时督促相关单位通过建章立制和考核管理切实推进整改落实。特别是他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监督后法院执行到位100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巡回检察中勇探索。在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派驻+巡回”检察工作之际,何生海结合嘉峪关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对看守所探索开展了全面“体检”,发现并监督整改了一些安全隐患,确保了办案场所的安全稳定,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探索在社区矫正中以“检察人员+人民监督员+N”的方式开展监督,获得了人民监督员的认可。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98/335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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