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感动在人性化执法之中产生

时间:2024-04-19 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7月的一天,家境贫困的老武发现附近工地上存放一些木质托板后顿生盗念:“这些木板如弄家去今年越冬取暖用的柴禾不就解决了吗?”于是,他连续三个晚上偷窃了价值540元的18块托板,就在他第三晚行窃时被抓了现行。此案移送至振兴区检察院分到了张春明手里。审理中,老武一脸哀愁,供述偷托板是为了今冬取暖当烧柴。“什么,你铤而走险犯盗窃罪是为了解决这事?”带着疑问,张春明带着其他办案人来到老武家。“这就是老武家?”眼前的情景令张春明一愣:低矮的平房,简陋的居室,靠烧火取暖的一铺小炕堆放着杂物。经了解,老武离异多年,自己一个人生活,经济拮据。经过审慎的调查研究,张春明认为,此案虽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符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条件。此建议得到了院检委会的支持,对老武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案虽结,可张春明总觉“心事”未了。“老武今年过冬无柴怎么取暖呢?虽然他犯了错,但能帮他解决点实际困难,也对安定社会有益呀。”于是,张春明有了发动干警捐款为老武买一车柴禾的想法。院领导得知后非常赞同,这个倡议发出后,干警们积极响应,很快就捐资买了一车柴禾。8月9日下午,丹东振兴区检察院检察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春明带领10名检察干警,冒着高温酷暑,来到了社区居民年近6旬老武家,给他送来一车越冬取暖的柴禾,检察干警们卸完车,把柴禾规规矩矩的堆放好,又把老武家房前房后,打扫的干干净净。面对满脸是汗,衣服都被汗水浸透的检察干警,老武两眼含泪地对张春明说:“没想到你们对一个犯了错的人还这么好,我都不知如何感谢你们了……”
    和谐在关爱中孕育,感动在人性化执法中产生。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jcwh/jcfc/201708/t20170830_3908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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