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英模榜|詹文成:同事们的线下“检答网”

时间:2024-04-1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詹文成现任江西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从检16年来,他先后参与指导了云南孙小果等人涉黑案、内蒙古王永明等人涉黑案、江西抚州陈氏兄弟涉黑案;参与制定江西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具结流程》《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发表多篇法学论文。2023年12月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干部”。

  

  詹文成(左一)对一起涉黑案出庭发表公诉意见。

  座右铭:不让一个坏人漏网,不让一个好人蒙冤

  “村里的事如果不违反法律,你能帮下吗?”见儿子默不作声,老母亲自言自语道,“算了,跟你说了也没用,我自己想办法吧。”

  这是发生在江西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詹文成家中的一幕。从检16年来,詹文成始终秉持着绝不徇私的态度,一次次拒绝了亲戚朋友的请托帮忙。即使面对最亲的人,他也以一张“铁面”应对。

  “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别人的人生,我们的工作责任重大,必须慎之又慎。”在詹文成看来,只有自己一身正气才敢碰硬,只有自己两袖清风才能服人。

  指控犯罪绝不含糊

  “不让一个坏人漏网,不让一个好人蒙冤。”这是詹文成从检以来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多名被害人被骗至传销窝点后,传销人员通过切断联系方式、限制人身自由、语言威胁、暴力殴打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洗脑”,强迫其加入犯罪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这起系列案被移送江西南昌、萍乡等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组对该系列案中的暴力传销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了分歧。

  为依法准确认定犯罪,办案组主动向江西省检察院扫黑除恶解答热线的詹文成寻求帮助。面对案件争议,詹文成沉下心、埋下头研究案情。在多次阅卷、调研、会商、报告后,他提出:“这个暴力传销组织行事隐蔽,在从事犯罪活动时尽量避免被周围群众发现,危害结果主要发生在窝点,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影响、取代正常社会管理秩序的危害性,不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办案组根据这一意见对该系列案提起公诉,被法院采纳。

  “检察官在指控犯罪时,面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绝不能含糊。”詹文成说,在办案时,不仅要重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还要格外重视犯罪嫌疑人的罪轻辩解、无罪辩解,这样才能做到不偏不倚、公正无私。

  在办案中也有柔情的一面

  谈到如何做实刑事检察业务,詹文成有着自己的理解:“最初接触检察工作时,我觉得检察官只要将罪犯绳之以法就行了。但随着工作深入,我认识到把案子办好还需要时刻保持同理心,通过耐心倾听、换位思考、释法说理,获得群众认可,真正化解社会矛盾。”

  曾经的一次接访让詹文成印象深刻。来访的是一名老人,他的儿子是某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开始接访时,詹文成看到老人带着78岁的妻子和两个学龄前孙女来到接访大厅,认为他们是来胡搅蛮缠的,心里有些抵触。但在随后的交谈中,老人表示,他每月会拿出大部分退休金帮儿子偿还银行贷款,生怕还不上会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这次来只是想听听检察官释法说理。

  “那一刻,我为自己的傲慢深感自责,同时也告诉自己必须带着感情、带着温度去从事检察工作。”詹文成说。

  后来,詹文成开始在办案中融入“柔情”:证人路途遥远,他便上门取证;发表公诉意见时,他不再一味地对被告人批评指责,而是引导他们真心悔改……他将这些年的工作经验总结成“有理、有利、有节”群众工作法,在指导案件办理时积极运用,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

  传经送宝不遗余力

  “文成为人热情、法学功底深厚,经常给同事们传经送宝,私下里我们都叫他线下‘检答网’。”吉安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志良对记者说。

  “有一次我向他咨询一个案件的自首认定问题,他查了大量资料后,为我提供了《刑事审判参考》等书籍上的多个案例,对我启发很大。”萍乡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向澜说。

  2017年,詹文成调任江西省检察院工作,人虽然不在基层检察院了,但与基层检察官的联系却依旧密切。这些年,他不停地协助研究法律难题,提供矛盾化解方案,经常为办案人员开展授课交流活动。

  “只要向他咨询问题,他一定会钻研透再解答,绝不敷衍了事。有次我在微信上问了他一句话,他回复了上千字,从法理到情理分析得清清楚楚。”赣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为群说。如今,“遇到困难找文成”成了在很多江西检察干警中流传的一句话。

  (记者石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2/t20240207_64321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