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清风护航 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潜山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在走访安徽德明机械有限公司时了解到,该公司工业园区厂房建设进度滞后、供电困难,影响企业入驻。该室立即督促槎水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回应和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通过紧密协调和督促,该企业厂房已按期交付,供电部门抢抓工期,及时完善了供电配套设施,为企业入驻提供了有力保障,该企业表示非常满意。
优化营商环境是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潜山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以精准监督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
高站位推动,印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纳入政治监督范畴,统筹各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一体统筹推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护航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落实安庆市纪委监委“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细化4大类11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或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等要求,确保任务落地、责任明确。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设立20家营商环境监测点、19名特约监察员,全面铺开专项监督各项任务。
为确保任务落实落细、取得成效,潜山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情况的日常调度和过程管控,建立“1+7+N”监督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7个纪检监察室分别牵头,各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具体落实,上下联动开展监督。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每月月底进行一次专题调度,听取7个纪检监察室开展专项监督情况汇报,同时,将专项监督工作纳入季度、半年度纪检监察机构会议内容,常态化调度、机制化推进。
截至目前,潜山市纪委监委统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累计开展监督检查21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7个。(安庆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179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