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一等功】赵一瑾:沐光前行,做检察公益诉讼路上的追光
时间:2024-04-18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召开,广东检察机关1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3名个人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5个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8名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广东检察特别策划“‘双先’风采”专题,向先进学习、向模范致敬。
赵一瑾,现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7年,先后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1次,获个人嘉奖4次。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以第二名的成绩荣获“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她开拓创新,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走在全国前列。成功办理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诉求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全省惩罚性赔偿起诉数居全国前列,三年来全省诉请惩罚性赔偿金获法院判决支持近4亿元,推动全省惩罚性赔偿金管理制度的探索建立,获评全省政法工作改革十六个亮点之一,2021年被省依法治省办列为六件为民办实事之一。
她勤学善思,助力公益诉讼办案规范化建设。参与起草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及释义、全国首部公益诉讼教材等工作,制定多项省内办案指引,有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规范化建设。撰写的多篇理论研究文章被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参与开发的多个公益诉讼课程得到检察干警好评。
她忠诚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办理及指导的近千件案件无一瑕疵,其中10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多宗案件获评优质案件,主办全国判决支持赔偿金额最大的林某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赔29.6亿元,袁某某环境污染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404/t20240411_6412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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