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厅党组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15日,省司法厅召开厅党组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审议《关于在厅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厅党组书记、厅长、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政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延伸和拓展,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突出学习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强化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解读培训,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抓好检视整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实施。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好表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年”活动、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要坚持以扎实务实的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促进各项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厅管属各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中心)负责同志,省律师、调解、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xcjy/811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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