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重器守护喀什古城

时间:2024-04-10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

  

  日前,新疆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将喀什古城的保护传承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

  喀什古城为什么需要这道“法治城墙”?法治是促进文化保护传承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名扬天下的喀什古城,是世界上仍在使用的最大规模的生土建筑群,被誉为“丝绸之路的活体记忆”,其独特的价值与魅力,彰显着喀什古城弥足珍贵的不可复制性。也正因如此,喀什古城已成为新疆历史人文、旅游观光的一个闪亮坐标。然而,在传统与现代的发展融合中,与许多历史遗迹一样,喀什古城也面临着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难以协调的矛盾和瓶颈,要解决这个问题,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便是将保护传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护航,赓续喀什古城历经岁月的文脉生机。

  立法保护喀什古城,是厘清保护职责的刚性约束。“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喀什古城如今已成为时尚的“网红之城”,但这里仍存在保护职责不清晰、擅自修缮造成建筑外观与历史风貌不协调、传统文化体现不够等问题。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些现象,《条例》不仅强调了5种禁止性行为和5种限制性行为,还要求喀什市人民政府按照保护对象分类建立喀什古城保护名录,向社会公布。这道法治“紧箍咒”,意味着各相关部门都要担起责任,不能只向喀什古城要效益,更要绷紧保护传承这根弦。

  立法保护喀什古城,给了喀什古城清晰的时代定位。《条例》中明确了6类保护对象:古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传统手工艺、传统技艺。这些具体的法规意味着无论今天还是未来,喀什古城的一条条街巷、一栋栋民居、一声声叫卖,都将在法治的呵护中保存其古老、独特、神秘的历史气息,同时又彰显出开放、多元、包容的城市气质。这不仅是让喀什古城留住历史记忆、展示文化民俗的迫切需要,也是让喀什古城在时代发展中历久弥新、焕发蓬勃生机的必然要求。

  更重要的一点必须明确,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尊严,立法保护喀什古城,充分体现了对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顶格”保护。从1986年喀什市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到2010年国家斥资70多亿元改造喀什古城,再到此次立法保护喀什古城,无一不是党和政府对喀什古城保护传承的高度重视,无一不是对新疆这一文化瑰宝竭尽全力的呵护。事实胜于雄辩,以法之重器守护喀什古城,更是对美西方所谓“新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被灭绝”无耻谣言的有力回击。

  此次立法,让喀什古城保护迈出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步。立法是基础,施法是关键。《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希望条例的震慑力、约束力得到充分发挥,在更好保护喀什古城的同时,也为保护传承天山南北更多历史文化遗产,提供法治保障的参考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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