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杨翠婷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0-10/09/594_3263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