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农业技术推广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三部规章:

  一、《合肥市农业技术推广办法》(市政府令第42号)

  二、《合肥市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8号)

  三、《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 白海涛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0-10/30/595_3263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