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瓜州县司法局“四举措”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

   为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四举措”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行政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把好法律关口。

  

  明确审核内容。要求起草部门在报审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定要求报送起草说明、制定依据、风险评估、意见征求以及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审核意见、集体审议等相关材料,确保审核资料齐全、规范。

  

  严把审核关口。具体审核过程中,主要从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本级政府相关规定相抵触等方面进行审核;同时审核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文字技术等方面内容。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起草单位进行沟通,督促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

  

  严格备案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十五日内,报送市司法局、县人大备案,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强动态监管。对通过备案审查并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对试行或者暂行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跟踪评估,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与国家政策不相适宜的规范性文件,并以公告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酒泉市瓜州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59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