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律师积极为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住陕全国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

  担任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的陕西律师,认真落实省人大、省政协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陕西省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省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期,积极为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住陕全国政协委员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受到代表委员好评和肯定。

  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惠凯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航社区民警郝世玲的法律顾问,他积极主动为郝世玲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法律服务,特别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期,惠律师多次登门拜访,了解郝代表想在“两会”期间提交《关于优待民警子女教育的建议》等涉及基层民警切身利益的建议案。惠律师组织所里的优秀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多次与郝代表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郝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待民警子女教育的建议》等建议案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了意见和建议。在“两会”召开期间,郝代表还就有关履职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及时与惠凯律师联系沟通,惠律师都在第一时间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徐海谋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世纪荣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荣华的法律顾问,在全国“两会”召开前期,徐律师主动联系崔代表为其在“两会”上的发言和建议案提供法律服务。崔代表拟对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有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等具体实施及操作办法缺乏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为此与徐律师做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征求对该建议案的意见或建议。徐律师认真研究后,从法律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崔代表参考。徐律师还对崔代表提交的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田宏伟律师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空军军医大学基础部细胞生物学教研室主任边惠洁的法律顾问。在全国“两会”召开前期,田律师积极与边惠洁委员联系,主动前往边委员所在工作单位进行拜访,双方就边委员履职方面涉及的法律等方面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在“两会”召开期间,边委员主动打电话与田律师进行联系,就关于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中第1219条款中关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等条款,向田律师征求意见建议,田律师与边委员认真研究,建议该条款有关内容修改为“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并向大会提交了修改意见。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lsgz/254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