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织密酒驾醉驾监督网 持之以恒纠“四风”
“孟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近日,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2023年以来,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紧盯酒驾醉驾“小切口”,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督促全区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谯城区纪委监委注重协同联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问题移交、协同查办等工作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道路路段开展联合检查,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全部倒查回溯,做到“谁组织、请邀请、谁参与、在哪吃、谁买单、有无请托事项”等“六查清”,深挖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为凝聚监督合力,谯城区纪委监委将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与“六不”问题专项整治、深化“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纠治“四风”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融入日常监督、重要节点监督,做到统筹协调、相互促进、一体落实。2023年以来,全区共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9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
此外,谯城区纪委监委抓实抓细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主动反思警醒、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选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5起5人。
“下一步,我们将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点,强化‘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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