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检察官】张玲:心中有光,履践致远

时间:2024-01-18 来源: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召开,广东检察机关1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3名个人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5个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8名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广东检察特别策划“‘双先’风采”专栏,向先进学习、向模范致敬。

  

  

  

  

  

  张玲,现任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该同志政治信念坚定,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工作期间获评各项荣誉32项。2023年2月,她和同事一起办理的案件被评为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2023年5月,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2023年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并于同年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她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张玲先后履职于公诉、刑执、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她尽精微、勇担当,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在办理某建筑工程实施合同案中,她攻坚克难,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数百万元经济损失。

  

  

  

  她是司法温暖的传递者。张玲用心用情履职,以为民情怀传递法治温度。她办理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案从源头上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和诉累,被最高检评为“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典型案例;因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她办理的交通执法领域案件被评为广东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她是工匠精神的实践者。张玲对业务深钻细研,笔耕不辍,参与课题研究10余项,1项入选《2022中国行政检察发展报告》,2篇论文获奖,撰写的多篇信息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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