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建立评查工作机制 推动案件查办质效

时间:2024-01-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审查报告中,你们未对涉案财物提出处置意见。”“这名村干部的身份材料不全,需要调取违纪时间段的任职件。”……在案件评查现场,巢湖市纪委监委第四评查组逐一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承办单位,并提出相关建议。

  近日,巢湖市纪委监委组织力量开展“全覆盖式”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案件审理室牵头与纪检监察室、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镇(街道)纪工委“协同作战”,分别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五个评查小组,综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卷宗、个案交流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协作区、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和委本级办结的“四类案件”进行全面评查。

  为确保评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今年3月,巢湖市纪委监委印发《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管理规范、执行到位8个方面,按照“基础材料、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五个方面细化19条评查内容96项具体标准,强化对案件的实体、程序及处理“三个效果”的评价,统一评查“标尺”,确保评查结果准确客观公正。

  评查不是目的,发现并解决问题、规范并改进工作才是关键。本次评查工作杜绝“一查了之”,避免只“找茬挑刺”、不推动解决的“假把式”,着力发现并排除影响案件质量的各方面因素。通过当面反馈、现场打分等方式,对评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现场纠正,对重点难点问题整理分类后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台账,“点球式”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真落实”。

  “我们将查摆问题作为‘镜像’,举一反三深挖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根源性问题,书面通报评查情况,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和纪(工)委书记述职点评范围,促进评查成果转化,进一步筑牢办案人员法治意识、规范意识,推动工作能力和作风提升。”巢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评查小组共处理案件50件,发现各类问题171个。

  下一步,巢湖市纪委监委将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细查严评”原则,持续建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查促改、以查代训,把问题整改变成办案人员和审理人员能力双提升的过程,不断推进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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