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生态司法+碳汇”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4-01-03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日前,经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巡回法庭形式在梅仙镇谢坑村对一起滥伐林木案公开开庭审理。尤溪县检察院运用“生态司法+碳汇”方式,引导被告人更好地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该案系尤溪首例开庭审理的碳汇赔偿案件。

  经查,2021年7月至10月,被告人郑某明知伐区界限,仍越界砍伐林木立木蓄积为27.0321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罪。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被告人郑某当即表示自愿修复生态,主动赔偿林业碳汇损失,并向当地林业碳汇执行单位尤溪县林业建设投资服务中心认购了三明林业碳票52.49吨。

  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在充分运用补植复绿等传统生态修复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人自愿进一步赔偿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更好地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目前已适用“生态司法+碳汇”案件4件,累计引导认购碳汇金额10787.38元。

  (郑世贤 黄冰洁)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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