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谨防破窗效应

时间:2023-12-2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破窗效应是指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引伸到党员干部个人身上,如果在贪欲的驱使下收受了第一次好处,意志不坚定者就会被那种轻而易举就能得便宜的甜头迷失心智,这种感觉必然会诱使自己犯第二次、第三次。

  党员领导干部走上不归路,不少是对第一次的违纪违法没有重视。有的认为数额小,不足挂齿,在积少成多中迷失方向;有的发誓就收一次,下不为例,可又控制不住内心的贪欲;有的像杨海波一样,错误地认为远离行贿人、退还受贿款就能抹掉违纪违法事实。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窗户一旦被捅破,表面的张力就会骤减,如果不及时补救,窗户被破坏的速度会更快。党员干部如果守不住第一次,那么抵抗第二次、第三次及更多次的能力就会减弱,这也是一些贪腐官员在后期都出现了踩着纪法红线一路狂飙的原因。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的陕西省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海波违纪违法案例就是明证。杨海波先后经历多个重要岗位锻炼,本是个工作能力强、业绩口碑不错的党员领导干部,面对第一次收受的10万元现金,虽经历了思想斗争,但终究败给了自己的贪婪。对第一次被打破的“窗户”,他没有及时修补,而是放之任之,直至看到身边一些违纪违法的干部被查处,让他“感到畏惧”,他先是与商人老板断了往来,然后给行贿人退还钱款,制定攻守同盟,殊不知围猎者“翻脸比翻书还快”,他想全身而退,已是痴心妄想。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对党员干部个人来说,优良作风的保持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特别是被提拔到新的岗位,面对陌生的环境时,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多学多看,管住嘴、管住手,时刻明白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事,诱惑与陷阱无处不在,要学会明辨,学会拒绝,学会设防,要懂得扬弃,敬畏纪法,坚决守好门户,谨防破窗。

  “侥幸心理、糊涂思想害死人。本应向组织坦白交代、投案自首……”杨海波在被查处后才恍然大悟,补救自己的正确方法就是向组织主动交待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都对主动交代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作出相应规定。当下,主题教育活动正在开展,各地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开展了作风整治,“自查从宽”的政策给那些出现第一次或已经步入歧途的“问题干部”指明了出路。因此,党员干部要清醒地看到这一形势,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以彻底自我革命的精神净化自己,要敢于做修复自己第一扇窗户的人。(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 雷延花︱责任编辑 代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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