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护路中心对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作出要求

时间:2021-01-08 来源: 作者:

  

  新公布的《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运用《办法》指导、推进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近日,山西省铁路护路联防中心对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出要求。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加强我省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首个规范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法加强铁路安全管理,推动铁路安全工作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办法》的颁布,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铁路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凝聚了各级各部门推动铁路安全工作的决心和力量,承载了全社会对加强铁路安全工作的共识和期盼。《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推进铁路安全隐患问题治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保障铁路安全的护路工作新格局。各级护路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办法》重要意义,切实组织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办法》内容精神实质。《办法》从我省省情出发,聚焦当前铁路安全管理领域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特点,提高了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一是明确了工作原则,规定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协调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强调了齐抓共管,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平安铁路建设专项组、各相关部门及铁路建设运输单位在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构建新时代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新格局奠定了基础。三是突出了问题导向,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邻近区域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及铁路安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规范,为源头上卡控铁路安全隐患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护路组织要深入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掌握其内容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办法》贯彻实施。

  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办法》落实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办法》宣传工作,把《办法》宣传纳入护路工作宣传重点,不断扩大《办法》社会知晓度。要强化重点宣传,在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宣传画,加大《办法》宣讲力度,将《办法》原原本本进行宣传展示,确保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看到、学到、做到。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元旦、春节、春运、“5·26”、爱路护路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适时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也可自选开展主题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编印学习资料、制作知识问答等方式,采用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展示《办法》。要发挥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各类媒介,广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推动《办法》落地落实。

  四、认真贯彻,积极推动护路法治建设发展。一要加强学习应用。要将《办法》纳入护路队伍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解读,准确理解和掌握《办法》,强化实践运用,不断提高依法护路的工作能力。二要认真贯彻执行。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切实发挥好各级铁路护路联防中心(办公室)和平安铁路建设专项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护路联防责任,扎实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稳定工作。三要完善工作制度。要以《办法》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尽快修改完善不符合《办法》精神和要求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护路法治化建设发展。

  五、加强领导,确保《办法》宣传贯彻落地见效。一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列为明年护路工作要点和对护路干部职工的重要考核内容,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用《办法》,确保与整体工作统筹推进。二是强化综合保障,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人、财、物问题,确保《办法》宣传贯彻有序推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活动,重点检查《办法》学习安排、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等情况。省护路联防中心将适时开展专门督导。四是及时反馈报告,要及时上报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相关情况、工作成效等,省铁路护路联防中心将择优进行推广展示。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zfjj/hllf/704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