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主动上交的专项资金

时间:2023-12-07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明知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违纪违法,却还心存侥幸,是贪心作祟呀!”近日,在西盟县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勐卡镇人民政府原工作人员岩某某哽咽地作最后的陈述。

  此前,岩某某主动来到西盟县纪委监委交代自己的问题。

  “这是我私自留存的钱,没有存进公家账户保管。”

  据岩某某主动交代,2016年开始,他刚开始负责勐卡镇某专项资金收缴工作时,就收到镇原工作人员陈某某移交的2万元现金。

  此后,其在工作中零零散散地收到群众缴纳的多笔现金,他便带在身上和私人的钱款一起混着用,这期间一直没有人过问这笔钱,也没人对这笔钱进行监管。

  为什么该专项资金处在无人监管的状态?收到这一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决定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我们收取的专项资金需要存进国家金库西盟县支库,当时岗位变动还有一笔资金没有来得及存,就将现金移交给了新来的岩某某。”走访中,该镇原工作人员陈某某如是说。

  经过走访相关部门及人员,核查组了解到,岩某某“一人收一人管一人留存”某专项资金的问题长达五年之久。针对收取的专项资金没有健全的制度进行监管,致使岩某某胆子越来越大,越走越“偏”,将收到的钱用于个人生活开支、购买车辆、房屋等。

  “我那时工资不高,看到身边的人都纷纷买房买车,我也开始看房看车,老百姓缴纳的资金都在我手里,用起来很方便,而且这笔钱没人知道,没有人管。”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岩某某道出了挪用的原委。

  “虽然贪欲作祟,但心里有鬼始终如芒刺背。”岩某某深刻反思说,随着挪用的金额越来越大,尤其是看了身边的警示教育案例后,内心很挣扎,提心吊胆的,太煎熬了,经过多次思想斗争,选择了主动投案。

  经查,岩某某在2016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西盟县勐卡镇某部门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将征收的某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269230元非法占为己有。最终,岩某某因涉嫌贪污罪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非法占有的资金予以收缴。

  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西盟县纪委监委要求各乡镇举一反三,督促各乡镇对历年收取的某专项资金开展自检自查。与此同时,将该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深入乡镇开展警示教育,鼓励和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达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目的,严格管好每一笔民生资金。(西盟县纪委监委 安恩 王彪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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