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被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时间:2023-11-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反贪局被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2014年1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第五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会上授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在院党组有力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全局同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反贪精神,立足反贪工作职能,围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反贪工作职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方面,不断加大自身查办大要案件力度;另一方面,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反贪部门,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等专项工作。先后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有效遏制了重点系统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为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405/t20140530_14027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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