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时间:2023-11-2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审查,韦某某同志尚在影响期内,不建议提拔使用。”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将韦某某的廉政审查意见,以廉政意见复函的形式,反馈给县委组织部。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从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该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受理范围、办理流程和回复口径,明确要求核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应以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查核的情况为重要依据。

  

  在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把好程序关,通过“七室联审”的方式,全面审核、科学研判,及时准确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即在收到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7个室对信访、问题线索反映情况、案件在办情况以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方面进行严肃纪律、严明规矩、严格把关,确保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同时,建立廉政审核专题会议机制,如遇情况复杂、存在异议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体研判,与组织人事部门对接,保障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

  

  “想不到,被处分过的我,还有机会被组织提拔重用。”刚到该县某乡镇任党委委员、副镇长不久的李某某感激地说。李某某因工作失职失责,2021年2月被组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被问责后,李某某正视错误,在工作岗位上一如既往兢兢业业,认真履职尽责,工作业绩突出。影响期满后,县纪委监委精准核查其受处分情况,综合考量其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掌握情况,深入研判其干事创业精神和自身廉洁情况,审慎提出回复意见。后来,他得到提拔重用,走上了领导岗位。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敢碰硬,及时将回复意见反馈给组织部门,同时对每次的回复做好存档备案。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在审查中发现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正在办理阶段的,建议暂缓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给出“否定”意见,对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提出不宜使用建议。今年以来,该县共为264个集体和4032人出具廉政鉴定,其中提出暂缓意见135人次。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防止‘带病提拔’‘隐病评优’的一个关键环节,我们必须要严之又严,把好关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我们还要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还人“清白”,让他们主动放下包袱,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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