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基层治理
乡村振兴画卷中那抹“检察蓝”
——安溪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基层治理
□记者 肖赣 通讯员 陈丽华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末梢”,以“检察蓝”共绘乡村振兴发展的美丽画卷。
助力乡村和谐稳定
“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依法打击涉农犯罪,尤其是涉农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推动基层综合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安溪县一基层村党支部书记在安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文凭走访人大代表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安溪县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深挖整治、“打伞破网”不放松。突出农村困难群体司法保护,加大对侵害留守儿童、老人、农村妇女权益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守护安溪乡村平安祥和。
法治走进千万家,安溪盛开和谐花。安溪县检察院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把乡村普法教育与打击整治乡村违法犯罪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讲解等方式,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助推乡村繁荣富裕
“新一批农产品已送到检察院食堂,请自行领取!”获评“2022年度安溪县乡村振兴工作表现优异个人”的安溪县检察院驻鹤厅村干警谢艺林正忙着送货给从鹤厅村村民处购买大米、农家菜、土鸡蛋等农产品的检察干警。2022年以来,安溪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采购结对帮扶村安溪县蓬莱镇鹤厅村的农产品,“订单式”帮扶既鼓励了人民群众种植、养殖农产品,又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据了解,安溪县检察院驻村干警除了充当乡土特产的“带货人”,还为鹤厅村引入新品种农产品,引导村民示范种植贡米,把助农扶农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助农增收。
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有效治理,关键在党,必须把党的建设贯穿于乡村治理各环节、全过程。安溪县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探索“检察+乡村”多元化服务,强化驻村帮扶工作,推行检察官进驻“党建+”邻里中心,指定检察官进驻挂钩社区,深入走访乡村居民、企业、商户等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回应群众关切,做群众利益的坚定捍卫者。
守护乡村生态宜居
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基础,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安溪县检察院扛起“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职责使命,坚持把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从整治环境的“脏乱差”入手,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垃圾处理、水源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办案重点,并密切跟进整改情况,确保被破坏的环境得到良好的修复。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2022年3月,安溪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多个路段存在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部分垃圾倾倒在道路一侧的山坡下,周围植被和树木被垃圾所覆盖,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情况,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同时,通过走访乡村街道、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督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交通安全等问题,将公益诉讼触角延伸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助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谱写乡村温暖篇章
“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官为我们及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这是安溪县检察院检察官为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时经常听到的话语,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始终将司法救助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着力打造“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新模式,协调县慈善总会设立救助基金专户,主动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做到将心比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传递司法温度。
此外,安溪县检察院结合中国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入村入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老党员、退休干部,以“耐心”“爱心”“用心”的检察温情强化司法人文关怀。
下一步,安溪县检察院将一以贯之、凝心聚力、能动履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将法治种子播撒到乡村每一个角落,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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