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政协党组原副书记鲁绍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3-11-16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据昭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昭通市委批准,昭通市纪委监委对镇雄县政协党组原副书记鲁绍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鲁绍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安排涉案人员逃避调查,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购买使用出借超标车辆;任人唯钱,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处房产;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贪婪成性,靠路吃路,把交通领域当成捞钱的“自留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鲁绍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昭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昭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鲁绍延开除党籍处分;由昭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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