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古人讲的“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是做不到的。我国之所以能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根本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而要把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办好,最关键的也是要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反映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党的领导地位。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领航员,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实现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gztt/tjcaw-iiznezxs2793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