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丹巴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陈永红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3-11-02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日前,经甘孜州委批准,甘孜州纪委监委对丹巴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陈永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永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甘于被“围猎”,权为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砂石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陈永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孜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3/10/31/30601322889f44899bf164aea9fb5f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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