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借给“银行内部员工”以后……

时间:2023-10-25 来源: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假冒“银行内部员工”,谎称有“内部赚钱渠道”,骗来他人信用卡和密码“套现”,被追债时又谎称贷款还钱,却忽悠他人办理了10万余元网贷转给自己……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一名“套路极深”的骗子宋某某提起公诉。

  2022年9月,李小姐在做兼职中认识了宋某某。宋某某说也能提供给李小姐兼职机会,称自己是某银行内部员工,可以帮忙使用信用卡内部操作刷钱款获得积分兑换现金,每天都能有数百元收益,还提供了自己和该银行“行长”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给李小姐看。李小姐相信了宋某某,将自己本人的信用卡和交易密码交给了他,他同时要求李小姐提升信用卡额度到10余万元。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小姐收到了信用卡陆续取现1万多元到4万多元不等的通知。随着宋某某“套现”越来越多,李小姐也越来越不安,她找到宋某某让其尽快还款,宋某某表示钱很快就能还进去,却迟迟未还。

  直到1个多月后,李小姐还款时间逾期,赶到宋某某工作的银行确认,却发现宋某某根本不是该银行工作人员。直到李小姐报警,宋某某已经使用她的信用卡套现了10万余元。

  而被同样方式骗钱的不止李小姐一人。吕小姐在同一时间的兼职中也认识了宋某某,宋某某称自己是某银行内部员工,用同样的方式获取了吕小姐的两张信用卡和交易密码,并陆续套现5万余元。

  信用卡被刷后吕小姐一直催促宋某某还款,宋某某开始一直推脱不肯还,后来却主动提出要把自己的车作抵押贷款还她钱,但需要吕小姐帮忙做担保。吕小姐因为没有担保资格,11月中旬,她介绍自己的同事郭小姐给宋某某认识,请郭小姐帮忙做担保。

  “宋某某说只要接一下银行电话就行,结果银行打电话时我的态度不是特别笃定,导致银行审核没有通过。”郭小姐告诉警方,宋某某却表示做不成贷款,责任全在吕小姐和郭小姐,继续推脱还款。

  然而背着吕小姐,宋某某又当面找到郭小姐,称因她弄黄了他的抵押贷款,这次想换一个小额贷款,让郭小姐帮忙再接个电话。宋某某告诉郭小姐,他的银行卡不确定能不能用来转账,希望郭小姐转一笔钱给他试试。于是宋某某拿到郭小姐的手机,让她刷脸登录了支付软件开通了借贷款,并转账了10万余元进入他自己账户。

  “宋某某说他只是转账试试,马上就把钱转回给我。但他给自己转完钱后,却突然‘接到’电话说,车子挡住别人的车,需要去挪下车。然后他离开了却再没回来,我就知道被骗了。”郭小姐说。

  宋某某到案后交代,自己没有固定工作,根本不是银行工作人员,所谓的银行内部渠道获利是虚构,和“行长”聊天记录也是自己伪造,都是为了获取李小姐和吕小姐的信任,而拿到她们的信用卡后,他便找他人用POS机套现把钱转给自己,钱款最终都用来充值了“投资”网站和个人开销。而经查,宋某某所谓的“投资”网站其实是赌博活动的幌子。宋某某又表示,自己本来想拿着从郭小姐处“借”来的10万元钱还李小姐和吕小姐的欠款,但这笔钱后又被他在网上赌球输掉了。当民警反问他,为什么不还钱而又去赌博时,宋某某却说:“想着反正欠的钱也还不上,这10万元就再以小博大试试。”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审理本案后认为,宋某某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宋某某提起公诉。

  像宋某某一样疯狂的赌徒,无论向他人许以什么利益或借口,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钱。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所谓“内部渠道”赚钱,贪小便宜往往容易吃大亏。信用卡和密码手机中支付软件更不能交给他人随意使用,很可能被他人盗刷或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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