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纪检监察建议“开良方” 精准施药“祛病根”

时间:2023-10-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在核实相关问题时,发现个别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责任心不强,业务掌握不精不透,违反程序执法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普法宣传……”砀山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监察建议书。

  砀山县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发现的具有代表性、突出性问题,分析问题所在,直击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深挖问题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漏洞,健全机制,补齐短板。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适用情形和内容,坚决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前,主动与相关党组织或单位联系沟通,确定并完善建议内容,确保建议贴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每份建议书的拟制均需层层把关审批,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最终由纪委办公室统一校对发文,提升建议规范性。

  “根据监察建议,我们制定了常态化的执法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开展了为期15天的交通行政执法业务集中轮训;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聚集地、维修驾培场所及货运源头单位等场所区域,开展送法普法宣传活动;先后修订完善了6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对执法权力的约束。”县交运局党组负责人向前来督查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县纪委工作人员介绍整改成效。

  纪检监察建议书下发后,采取专人负责、定期回访、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要求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退回重改。若被建议单位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及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确保监察建议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8份,督促被建议单位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催办书’,也是预警风险、防治‘未病’的一剂‘良方’。我们将持续用好用足这一监督利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让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真正成为靶向施策、标本兼治的‘祛病良药’。”砀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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