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密织“天网”击碎外逃美梦

时间:2023-09-28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余平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21.4万元……”2023年9月14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逃亡十年的余平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今年3月底,逃逸了近10年的甘孜州色达县发展和改革局原会计余某终于落网。这一刻余某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的10年外逃生活终于划上了句号。

  

  余平案庭审现场。(黄宇秀 摄)

  近年来,甘孜州纪委监委围绕“清零”目标,因案施策、因时施策、因势施策,始终把追逃追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化解存量、遏制增量,不断织牢织密反腐败追逃追赃“天网”,追逃追赃战果不断扩大。

  全面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以来,除了余某,负隅顽抗23年的甘孜州石渠县原电影公司经理钟某、销声匿迹16年之久的甘孜州丹巴县林业局原出纳张某……均逐一落网。截至目前,甘孜州完成追逃任务90%。

  追逃进度之所以提速,还要从甘孜州追逃办成立说起。

  2018年,甘孜州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专案专班集中攻坚的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机制。

  据了解,该州追逃办以“追逃追赃双向发力、监委加力释放追逃效能、管控并举织密防逃天网”三项举措为抓手,紧盯关键点位、紧扣关键环节,开展外逃人员个案攻坚,全力遏制增量、有力削减存量,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新一轮追逃工作启动后,甘孜州纪委监委指定案件监督管理室重新梳理在逃案件,统一排查、建立台账、逐一登记,实行“清单化”管理。针对在逃人员履历、性格等特点“量体裁衣”、分类施策。

  “我早就等你们来了,终于结束了只能睡地下室、东躲西藏的日子。”潜逃8年的周明春在被捕时如释重负地说道。

  “周明春案”时间跨度长、有效信息少、嫌疑人隐藏深,传统研判模式难以突破。甘孜州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策”,将该案件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一方面成立专案组分析该案的性质特征、背景原因以及周明春性格特点等因素,明确攻坚方向;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专家会商机制,协调公安部门选派精干警力,依托现代科技力量、“大数据”系统等对周明春展开多角度深挖细查,最终锁定其藏匿窝点。

  与此同时,甘孜州纪委监委组织各县(市)、部门开展案情研判,解决追逃追赃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指导县(市)监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办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协调力量、形成合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追逃工作有力有效高效推进。

  除了横向指导协调和纵向沟通,也注重内外联动,围绕“人、证、财、物”等关键环节构建全方位防逃体系,甘孜州纪委监委与组织、公安、外事等部门紧盯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等将防逃工作嵌入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好风险排查关,开展“裸官”治理,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对存在外逃风险的及时预警评估、重点关注。

  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同时,甘孜州纪委监委还会同组织、公安、银监会等部门,开展监察对象因私出国(境)证照清理专项行动,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持有多个居民身份证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证照管理,发挥反洗钱监测在防逃预警中的作用,加强可疑资金监控,防止涉案资金外流。

  自启动追逃追赃工作至今,甘孜州共从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回外逃人员9名,共追回赃款人民币10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力度和韧劲,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标本兼治、追防并重,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甘孜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米明孚 吴艳 南钦燏)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3/9/27/b720fdc0edae4d448dfe8dbf639a6c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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