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静:做一个心中有光的人
6月16日《检察日报》第4版:做一个心中有光的人——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白静
白静,女,36岁,蒙古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10年来,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近300件,参与或直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主办的两件公益诉讼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写入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专项报告,三件案件入选内蒙古自治区十大公益诉讼案例,本人入选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内蒙古“先进工作者”“十佳法治人物”等荣誉。
声音清脆,面带笑容,是很多人对白静的第一印象。接触时间久了,则会惊异于她的自信与活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到底蕴藏着怎样的巨大能量?近日,记者走近她探寻答案时,她眼睛亮亮地说道:“做一个心中有光的人!”
心中有光,才能传递法律的温度
“白静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她总能让那些心有怨气的上访者敞开心扉。”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老处长”王利科评价说。
初到检察院,盼望着能站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的白静却被分到民事行政检察处。面对完全陌生的工作,字典里没有“不行”二字的她暗下决心,“我就要在这个‘非主流’业务部门做主流人才!”
第一个案子就给她一个下马威。那是一起民事申请监督案,涉及劳动争议纠纷,因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没有受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白静一脸自信地向“师傅”汇报:“不支持监督申请”。“师傅”摇了摇头,“别想着靠一纸法律文书就结案,要从解决问题的角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他们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坐下来对话,最终达成和解。
在以后的工作中,白静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对自己的要求。她说,民行案件有胜诉就有败诉,有喜悦就有悲伤,办案中,我们还应该是事实的倾听者、法律的宣讲者、心理的抚慰者,这样才能帮助当事人彻底解开心结。
律师郭俊峰代理的案子走到抗诉程序后,白静先后接待了他和当事人40多次。郭俊峰说:“白检察官每次都面带微笑为我们解答,虽然抗诉没成功,但当事人说,白检察官对法律的解释透彻到位,让他心服口服。”
数年前被买断工龄的某集团30余名职工情绪激动地到检察院申诉,白静摆事实讲法律,从上午10点多说到下午2点半,尽管没能得到检察院的支持,但职工代表告诉白静:“法律有法律的规定,我们听你的,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如今,这位代表成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义务宣传员。
这种注重倾听与换位思考的工作方法也被白静带到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白静告诉同事,与行政机关打交道要“审慎、善意”,要了解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知己知彼才能有监督的底气。
心中有光,才能照亮公益诉讼探索之路
2015年,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先期试点,白静开始了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的探索。
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试点探索,白静说,自己和同事们就像在游戏中“打怪升级”,一关接着一关过,直至最后通关。
内蒙古阜丰公司气味污染案是白静遇到的一个“大怪兽”。10年间,呼和浩特市西南部城区怪味不停,举报不断,企业整改也不断,但污染始终难以根除。白静作为案件承办人,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案情,固定证据,发出检察建议。随着案情的明了,压力也随之而来——5000余名员工的就业、周边村民的玉米销售、国家利税收入等等,这些问题一一摆在面前。
既要办好案,又要让企业生存发展,这就需要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寻求解决之道。白静先后十余次与有关部门对接,多次到阜丰公司召开现场会,终于凝聚各方合力。在公益诉讼之手的推动下,阜丰公司先后投入近2亿元资金开展“气味攻坚战”,最终攻克了行业难题,还获得了国家环保专利。2019年10月,该案入选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
“白检察官办案并不是坐而论道,而是走下来了解我们的问题,倾听我们的苦衷,讲法律信手拈来,提建议也是娓娓道来。”阜丰公司总经理李学朋告诉记者,环保相关法律成为阜丰培训的重要一课,他本人也积极推动阜丰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全面推广环保技术,曾经的“被动改造”变成了现在的“主动预防”。
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4年多时间里,白静几乎走遍了呼和浩特地区的每个角落。在发现呼和浩特地区污水溢流问题时,白静和同事们并没有就事论事地单纯发出检察建议,而是推动政府及各行政单位共同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协同打通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在办理自治区首例市级行政机关被诉案件时,创新性地组建了由两级检察院检察官组成的专业化办案组,推动解决了10年旧案,此案作为“新官必须理旧账”的典型案例写入了最高检专项报告。此外,白静和她的公益诉讼团队还在全区率先实现跨区域案件异地管辖、率先发布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
经过努力,呼和浩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墙内香”转向“墙外香”,从“独角戏”走向“大合唱”。他们开始收到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定期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收到河长办的邀请共同进行河湖“四乱”问题的排查,收到联合开展食药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的需求,收到行政执法机关授课的邀请……
心中有光,才能聚集多方力量
前段时间,白静似乎比平时更忙——忙着开展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忙着研究部署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忙着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视频调度会……
从事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忙碌就是白静的工作常态。她和伙伴们几乎“白手起家”,对公益诉讼涉及到的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汇编。
为了熟练运用庞杂的法律条文,了解陌生的专业领域,白静见缝插针把点滴时间利用起来,有意识地捕捉信息,随时整合吸收。她说,只有提前做好功课,与别人交流才有底气。
“从不说外行话!”在阜丰公司大气污染案中,李学朋见识了娴熟运用化学术语的白静。
2019年7月,白静开始在“检益青城”品牌上发力。在她的带动下,呼和浩特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0多件,其中,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理的50多件案件中60%以上来自于行政机关提供的线索。
行政机关的认可来之不易。在过去几年里,白静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多次为行政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讲座,以另一种形式搭建起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沟通桥梁。她还利用自己是呼和浩特市委法律顾问的身份,把公益诉讼讲座开到了市政府。
白静不是老师,却在很多讲台上留下了身影。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公益诉讼专家指导组成员和专班核心骨干,她为检察人员集中授课、实地巡讲。作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特聘的专业讲师,她以生动的讲述,鼓励同学们关注公益诉讼。她录制的“网络微课程”,被收进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云课堂,成为业务条线的“必修课”。
她还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工作。2016年11月以来,多次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抽调,参与最高检重点课题“诉讼外行政检察监督研究”“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研究”等重点调研课题,作为主要执笔人完成多项课题论文并发表。
心有阳光,才能照亮前方。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明表示,白静作为年轻检察官,既有青年人的锐气、闯劲和干劲,敢于担当、勇往直前,也有检察人坚守法治信仰、坚守公平正义,把工作做精做细的韧劲和勤奋。她以“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的品格,绽放出新时代的新风采,树立起年轻一代检察人的新形象。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2006/t20200619_28589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