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金友:以笔铸魂

时间:2023-09-13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卢金友,曾先后荣立三等功8次、二等功1次,3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卢金友

  2009年,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宣教科科长卢金友从军队转业到辽阳市检察院政治部工作。从检14年来,他以精心铸精品,累计在中央、省级媒体发表新闻、文学和摄影作品3000余篇,百余篇作品获国家、省、市奖项。

  作为一名“笔杆子”,卢金友在服务检察大局中笔耕不辍,他挖好、用足检察富矿,为检察事业发展尽情鼓与呼。

  勤学苦练强本领

  从到辽阳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科报到,卢金友就与检察宣传工作结下不解之缘。

  那时候,辽阳市检察机关的新闻稿件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数量屈指可数。“当兵的人有一种敢啃‘硬骨头’的精神。”

  为改变现状适应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需要,卢金友学习法律知识、新闻宣传理论,认真分析国家级、省级报刊的用稿特点,还把自己喜欢的新闻稿件裁剪下来,分门别类地做成简报用来研读。

  “刚开始只能模仿着写。”回想起自己刚放下枪杆子就握起笔杆子的岁月,卢金友笑着说:“那时候就只能写‘豆腐块’,现在我都写几千字的人物通讯了,报刊上发表稿件也不再是难事了。”

  一直以来,卢金友始终对检察宣传工作有着满腔热忱,会场、活动现场、田间地头,只要有检察官办案的地方,就有他背着相机、拿着本子记录的身影,他撰写的百余篇作品获国家、省、市奖项。

  挖掘案件背后的故事

  作为一名“宣传员”,卢金友充分发挥检察新闻宣传服务、影响、引领作用,及时报道工作亮点和特色,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

  2019年5月,公诉部门发送的一条不足300字案件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信息内容是在办理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抗诉案件中,办案检察官察微析疑对贩卖毒品数量和遗漏的犯罪事实进行追诉,以量刑畸轻为由启动再审,最终4名被告人被加刑。坐在电脑前,卢金友反复琢磨着每一个字,内心澎湃:“好好挖掘背后的故事,我一定能写出一篇好文章。”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典型案例,凭着自己对新闻的敏感,他及时与办案检察官沟通交流,挖掘、筛选出素材,立即开始写稿。晚上在家写稿时突然牙痛得厉害,他用网上“偏方”含生姜镇痛后坚持写稿。凌晨两点多完成初稿。次日又反复征求意见修改。最终,《检察日报》一版以“辽宁检察机关抗诉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四名被告人被加刑”为题予以刊发,此案例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

  传播检察“好声音”

  

  如今正值新媒体兴起之时,是新机遇也是新挑战。卢金友始终孜孜不倦地学习,运用新媒体强化宣传工作,由过去的传统媒体模式,转变成拥有报纸、杂志、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载体的全媒体形态的“检察媒体方阵”,他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全方位、多层次传递检察资讯,在第一时间推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信息和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零距离”地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权,真正搭建起社情民意的收集平台,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释放法律监督正能量,创造了单月冲击全国检察机关分州市微信公众号排行榜第三名、检察微信地方排行榜(总榜)第四名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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