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案例评选活动 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检察机关如何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好案例,通过案例指导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自治区检察院通过发布刑事检察素能提升工作分工及实施方案,推进案例评选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典型案例在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指导办案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落到实处。近日,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评选出全区两项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如何尽快适应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四个部门率先采取应对措施,从刑法、刑诉法两个维度加强检察工作团队建设,各部门各团队既按罪名各司其职负责一方面工作,又打破彼此界限,整合力量共同开展刑事诉讼专项工作,全面提升刑事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其中,第二检察部牵头负责“刑事案例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在第二检察部组织下,第一至第四检察部分别负责“认罪认罚典型案例”“两项监督典型案例”“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保护民营经济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的全区两项监督典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监督线索来源广泛。有的是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发现的,有的是受理申诉线索发现的,有的是通过派驻公安检察室发现的,有的是通过开展刑拘后未报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检查等专项活动发现的。从监督的内容上看,监督立案的情形主要是对侦查机关定性不准造成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监督撤案的情形包括对超过追诉时效而立案、主观证据把关不严对不涉嫌犯罪案件立案的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情形包括对侦查机关超期羁押、违反法定程序取证、超过法定期限送检血样导致证据被排除、违法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30日等侦查活动的监督。取得较好的监督效果和办案效果。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后,侦查机关均认真进行了整改,如对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的案件在监督撤案的同时,还参与社会治理,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案例涉及的罪名比较广泛。第一、二、四、九检察部管辖的罪名均涉及。
通过开展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促进检察干警牢固树立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在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刑事政策把握等方面的监督能力和水平。今年,随着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开展刑事案件专项评查、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确保两项监督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在两项监督典型案例发布后,其他刑事检察部门牵头负责评选出的典型案例将分批次陆续发布。接下来自治区检察院将把组织开展案例评选活动纳入工作常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要用好、用足各类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做优做强自治区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xsjc/202006/t20200623_28606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