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主动走访座谈 探索建立新机制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之间的工作联系,构建良好的侦诉关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分别与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局、禁毒局、自治区国家安全厅预审处进行座谈。
座谈中,第二检察部主任秦虎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之后,各业务部门职能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第二检察部职责和办案团队建设情况,并表示,检察机关要与公安、国安各业务对口部门加强沟通联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沟通协调、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公安厅法制局局长高东对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的工作态度予以充分肯定和赞赏。他认为,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改革后,公检两家联系的加强,将为今后工作形成联动一致、配合协作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宗礼森表示,当前全区禁毒形势十分严峻,跨省跨地区的贩毒活动泛滥,应当遏制外省毒品犯罪向我区渗透的趋势。今年禁毒总队将在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侦查、证据收集固定以及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要与自治区检察院密切对接,加强联系。国家安全厅预审处副处长黄振宇介绍了近年来全区国家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安全部门预审机构的改革情况。他表示,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预审部门与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新机制,在办理间谍案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上加大配合力度,着重在案件管辖、提前介入、对下指导、保密工作等具体方面加强沟通协调。
大家还围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展开讨论,对《意见》实施以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取证合法性、全面收集证据、依法补充侦查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座谈中,就自治区检察院牵头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分别向公安厅、国安厅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如何共同做好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此次与相关单位对口部门走访、座谈,不仅加强了检察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在打击涉国家安全、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方面的协作配合,为共同做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夯实了基础,而且也为今后进一步杜绝冤错案件、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维护全区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xsjc/202007/t20200710_28742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