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公诉 | 刘良奎: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编者按】2020年初夏,安徽省城合肥迎来一群特殊的“参赛者”,持续五天的业务竞赛,笔试、答辩、辩论,难度逐渐增加、角逐愈发激烈。在这五天时间里,每一位“参赛者”都竭力发挥,接受着脑力、体力、耐力的三重考验。安徽检察新媒体倾情策划“青春公诉”栏目,带您走进全省检察机关第十四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绽放光芒的那群年轻人的生活,为您讲述他们的公诉青春。

【青春公诉】刘良奎: 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刘良奎,2015年进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一直身处公诉部门岗位,现任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本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

  他曾获得芜湖市“优秀公诉人”、安徽省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大赛团体三等奖、个人“优秀辩论奖”称号、全省公诉人论辩赛暨安徽省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大赛选拔赛团体二等奖、个人“优秀辩手”称号、全市公诉人论辩赛“最佳辩手”称号、全市“优秀公诉人”“最佳辩手”称号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刘良奎严把案件事实关与证据关,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加强对在案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审查,切实保障办案质量。近三年来,主办、协办各类案件87件265人,无一起错案,无超期羁押,违纪违法投诉为零。在保证案件质量,准确打击犯罪的基础上,注重被告人权利保障和被害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平衡,积极、及时化解案件衍生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刘良奎勇于承办大案、要案,办理的吴某某诈骗案,案情复杂证据单薄的情况下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为侦查机关开具七十余项补证提纲,最终保障了该案顺利起诉审判且被告人当庭认罪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协助办理的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前面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原侦查机关已集体转隶,退回补充侦查面临着补侦的实际困难,同时王某某的认罪态度差,对办案机关有明显抵触情绪。专案组经过半年多的艰苦奋战,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夯实了证据基础,并在提起公诉前一个星期促使被告人认罪态度出现根本性转变,最终确保了该案顺利起诉和开庭审判。该案专案组也被芜湖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刘良奎积极展现检察良好形象,曾作为芜湖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参与主持多次新闻发布会、赴武警部队授课、参与芜湖市广播电台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等,还多次代表市检察院参加芜湖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演讲、诗文朗诵、征文比赛,均获得良好成绩,先后获得全市政法系统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全市政法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诗文朗诵比赛优秀奖、市直机关学习心得展评二等奖、市直机关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参加多次全市检察系统演讲比赛并获得良好成绩,其中两次获二等奖、一次获优秀奖。

  在办案中,刘良奎始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高度自觉和思想上的警醒,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时时处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007/t20200713_28748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