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广德:对“英烈山”纪念设施破损问题发出检察建议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山道上的台阶防护锁链断损、缺失,祭奠花圈随意乱扔在竹林内,红色的宣传横幅任意飘散在竹林中,祭奠用的花盆内空无一物,长椅上堆放着破损的宣传展板……

  2020年3月,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广德市柏垫镇“英烈山”内存在部分设施破损等情形,对群众前来瞻仰烈士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影响悼念、缅怀烈士的庄严性、肃穆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广德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了调查,2020年3月19日,该院依法向该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广德市英烈山是党和人民缅怀在“6.3”空难中英勇殉职的40位烈士而专门修建的纪念设施。该设施面向社会开放,是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告慰先烈英灵的重要场所。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003/t20200326_28002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