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休宁:检察监督助力解决2起“执行难”案件

时间:2021-01-04 来源: 作者:

  

  为深入推进“351”工程着力落实,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检察院近日办理两起涉民营企业执行监督案件。

  休宁县某名优茶厂因与他人买卖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追讨欠款,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后申请强制执行,休宁县检察院多次走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与法院沟通协调,建议法院恢复执行,同时还就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及下步工作与法院达成共识,目前该县法院正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尽早执行到位。

  黄山市某公司因他人拖欠货款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其中姚某拖欠货款20余万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仅支付5万余元,余款一拖再拖,向休宁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后,该院高度重视,随后多次与法院联系,建议并督促加大执行力度。近日,姚某直接支付该公司10万元,余款要求暂缓支付。为保证监督实效,2020年9月29日,检察长徐茂林又主持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法院执行人员参与听证,听证会上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意见,对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经过多方的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姚某承诺于2020年10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剩余欠款。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010/t20201012_29836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