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事迹材料
2013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上海市院和长宁区委的有力领导下,围绕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要求,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目标,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检察业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思想政治建设体现特色
区院始终把检察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基层院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队伍政治过硬、纪律作风过硬。
(一)专项教育见实效。契合队伍思想实际,切实使“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专项教育的成果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如制定《服务全面深化改革践行司法为民的实施意见》,出台《群众工作用语基本规范》,先后安排30余名干警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锻炼,提升干警群众工作意识和能力。建立思想政治带教制度,广泛开展座谈思辩、微博在线交流等活动,有效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二)检察文化亮品牌。紧紧围绕检察职业精神这一核心,每年组织检察文化月活动,定期举办检察文化主题展,成立书画、摄影等7支志趣团体,在院内精心设计建设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展示馆和院史陈列室,自主摄制反映干警基层锻炼经历的微电影,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筑牢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并在实践中逐步提炼形成了“致诚、致公、致信”的长检精神,成为凝聚全院干警投身检察事业的内在动力。
(三)纪律作风筑堤坝。针对检察机关办案流程中易发腐败的环节,构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定18个重点项目,落实30余项举措,努力杜绝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规范干预司法、过问案件情况的报告流程,排摸相关情况,增强执行“两个规定”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在院内建设区廉政教育基地,以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教育干警,促进廉政教育常态化。
二、检察业务建设彰显成效
区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城区建设,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结合法律调整创新司法办案机制。针对刑诉法修改后外国人犯罪案件由基层院管辖的情况,首创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四步法,获市委政法委推广。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构建以案管部门“一门式”服务为基础的“1+3”律师接待模式,研究制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意见》,获得律师届高度赞誉。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四类人员”出庭,并联合法院探索采用视频作证形式,有效避免被告人打击报复证人的情况,保证证人如实作证。
(二)结合区位特点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把握航空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地缘特征,发布《上海航空检察白皮书》,受到各界广泛好评。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办案中发现的“毒驾”、拆除工程监管薄弱等社会管理问题,促进相关机制完善,引起上海市委、高检院主要领导批示重视。自1986年在全国首创未检工作以来,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近三年先后建成蒲公英阳光教育基地和2个未成年人阳光观护基地,为来沪未成年人家庭和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建议刑事诉讼期间无人监管的未成年人由政府代为监护,被上海市立法采纳。
(三)结合自侦办案拓展预防工作领域。加大在劳动就业、国企改制、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自侦工作始终位于全市前列。结合办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渎职窝串案,建议整顿职业考试秩序,获市领导重视。在加强个案预防的同时,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源头预防,如在东方航空集团稳步推进“文化+制度+科技”立体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在全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会上交流。
(四)结合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司法行为。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总结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举办“为规范司法立行”主题图片展,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的规范意识。出台包括程序公正、阳光检务、司法礼仪等内容的《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公信60条意见》,自编自演《检察干警行为规范示范片》,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
(五)结合检务公开积极转变执法方式。首创以司法依据、司法过程、司法结果、职能分工四个“一律公开”和一份不宜公开事项“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模式。在全市率先出台《检察听证工作规则》。加大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力度,规范权利告知、案件信息公开、意见听取及反馈制度,完善第三方参与公开审查机制,以公开促公正。相关做法获得《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刊载。
三、人才队伍建设呈现亮点
区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大基层干警素质能力建设的力度,努力造就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
(一)以司法改革提升队伍公信力。以人员分类管理为契机,在各业务部门设置检察官岗位名称,确定岗位数量,编制《岗位说明书》,厘清职责分工。同时,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构建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则、检察官权力运行实施细则、检察官业务考核指标“三位一体”的司法责任制落实体系,以及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从严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对检察官业外行为和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在区委支持下建立执法保障基金,加强对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
(二)以率先垂范提升班子引领力。出台《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实施细则》,明确正副检察长应当办理一定数量的重大、复杂案件,并及时总结提炼办案中遇到的一类问题,为全体检察官提供指导,取得良好效果,相关做法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同时,院党组班子针对长宁区位特点和司法办案情况,提出了“队伍精英化、案件精品化、管理精细化、文化精彩化”的工作思路,并以牵头落实重点工作项目的方式推进发展目标的实现。近年来先后有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两起案件被评为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三)以分类施教提升干警专业力。与上海社科院合作开办名家讲坛,对新进干警按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类别开展一对一带教,组织老侦查员讲堂、模拟庭审等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因材施教、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三年来共有76个集体、162人次获区级以上表彰,还涌现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芮振伟,以及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在全国、全市具有影响力的先进人物。
四、检务保障建设创新发展
区院始终以科技应用为抓手,从细节出发,做好强基固本工作,促进司法管理水平和检务保障水平的提升。
(一)依托监控网络打造大督察格局。构建以检务督察通报、案管通报、法律文书把关体系等相互配合的立体督察模式,实现办案流程实时督查、执法重点专项督查、制度执行常态督查为一体的内部监控网络。切实规范案件归口管理工作,健全办案流程监控,完善数字化预警、期限临界纸质催告和情况月度通报等多层次预警通报体系,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
(二)依托信息化载体打造“e-检察”平台。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官方微信服务号,将微信平台法律文书查询、在线律师接待预约、举报投诉、法律咨询等功能与原有的互联网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及微信律师预约平台等多个检务公开账号整合、对接,形成微信互动平台、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相互融合、各有侧重的“互联网+”数字化检务矩阵,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三)依托司法办案区建设打造科学流程。为贯彻公开、透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制定《司法办案大楼使用管理制度汇编》,将讯问、询问、司法听证、宣告、心理疏导、律师接待等司法办案活动全部纳入独立的司法办案区。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和“两法衔接”联动中心,有效防止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建立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和配套管理制度,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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