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还得叫您“主子”啊?

时间:2023-05-24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特约评论员 周葱

  

  现在各种影视剧颇多,每年都有所谓“现象级”作品出来,引人沉醉其中。最近,一条“上海太太月薪14万招保姆”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火了,它要求“伺候太太需要跪式服务”“相当于古代的贴身丫鬟”……让人严重怀疑,这位太太把《甄嬛传》看多了,是不是还得叫您“主子”啊?

  

  惊呆公众的还有“自尊心很强的不要”“会唱歌跳舞、长相干净”等等要求。对此,舆论热议的角度之一是这条招聘广告有违公序良俗,明显违反《广告法》,相关部门应有所作为,立案调查。不过,相比于广告发布,这条招聘内容透出的陈腐味儿不是更令人瞠目吗?

  

  市场经济的推行,改变了劳动者与雇佣方的关系。本来,双方都应该按法律和合同办事,一方付出劳动,一方支付报酬。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雇佣方还抱着一种陈旧认识,任意扩大自己的权限,把劳动者视为“你就是我的人”,任意驱使,任意苛责。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每个人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都在提升。无论国企私企,缺乏对员工尊重、关怀的那种老路,越来越行不通了。“00后整顿职场”就是最典型的一个例子。虽然网上关于这个话题的内容多半是搞笑段子,但它无疑代表一种趋势:随着时代的进步,新人知识面和权利意识的扩展,他们敢于抵制不公,留给职场不健康人际关系的空间越来越小。

  

  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也正在给个人合法权利以更多支持。前不久,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人事争议案例引发关注:广东中山某快递公司客服叶某某在处理一客户投诉时,遭到客户多次辱骂。叶某某一时没忍住,“硬刚”回去,在回复中有“你可以骂我,你骂我妈干嘛”等内容。公司以出现辱骂性语言、服务态度恶劣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任职长达16年的叶某某不服,提起诉讼,最终获赔30余万元。判决书里的那句“企业员工个人人格尊严的价值并不低于企业形象价值和经营盈亏价值”引起了广泛叫好。

  

  说到底,一个不尊重员工的企业,很难让人相信它会给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并有长远发展。有了雇佣关系,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因此必须“出卖”一切。

  

  这既是一个管理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30523/2747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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