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纸带来的纠纷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近日,边坝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两名来访人,纠纷起因竟是因为一张纸。告诉人称:其与被告诉人于2012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10年,合同目前尚在有效期间,但被告诉人却要求其尽快搬离。告诉人认为争议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未失效,被告诉人毫无依据要求告诉人搬离租房,属于违约行为,请求法院敦促被告诉人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被告诉人称:合同中房东姓名是真实的,签字也是其个人行为,但因其文化程度低,并不识汉字,且告诉人并未向起解释合同内容,单方面书写了租赁合同并让其签字,其并不知合同主要条款。

  在我边坝县人民法院值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诉人承认其只是想要收回门面自己做生意,这才心生歪念,意图否认涉案房屋租赁合同。其表示,会按照此前约定内容继续履约,十年租期届满再与告诉人协商续租问题。至此,一张纸带来的纠纷得以解决。

  边坝县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农牧民群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如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约定内容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原文链接:http://xz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1/id/47769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