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中院四项措施打造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体系
昌都市辖一区十县,人口70余万,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5%以上,但城镇化率仅15%左右,且一般建制镇规模很小。作为经中央依法治藏委员会入选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辖区市,素有“藏东明珠”的美称。全市法院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深入研究西藏矛盾纠纷特点,不断把握人民群众多元诉求,创新“865”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完善解决矛盾纠纷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助推乡村振兴,全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依托车载流动法庭,参与综合治理
昌都市两级法院努力发掘车载法庭、巡回审判等优势,立足群众需求、坚持能动司法,打造出了“夜间法庭”“帐篷法庭”“假日法庭”,开通了“急、快、特”绿色诉讼通道,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打通司法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昌都法院设立夜间法庭9个、帐篷法庭9个、假日法庭11 个,审结了追索劳动报酬、同居关系纠纷、子女抚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虫草采集纠纷、草场资源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900余件,执结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等案件60余件,结案标的额1000万余元。
二、用好乡镇中心法庭,加强综治联动
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印发《关于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进驻人民法庭联合办公的实施意见》《关于乡镇公安民警联合办案、妇女维权员进驻人民法庭联合办公的实施意见》,强化横向联系,用好法院资源。截至目前,全市中心人民法庭已轮驻员额法官1600余人次,累计驻点8900余天。已“开门办事”法庭共受理婚姻家庭、追索劳动报酬,施工、借贷、运输、买卖等合同案件及虫草、木材等纠纷790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460余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00余件,开展法律宣传14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3.2万余份,受教育干部群众16.3万余人次,参加当地维稳巡逻等1400余人次。
三、强化调解手段应用,提升综治效果
以法院为牵头单位,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各调解主体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赋予乡村法治“灵魂”,积极创建“无诉讼乡村”,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良好乡风的良性互动,有效醇化乡风村风民风,让传统美德、乡风文明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精神力量。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工作,及时消除群众邻里、家庭琐事等各类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最后,紧密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筑牢扫黑除恶“第一道防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创新基层调解机制,完善综治格局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两个一站式”建设,法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建立以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林业局、妇联、团委8家单位为牵引,以乡镇中心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妇女维权员、共青团青年宣讲员为6大载体,各行政村组建5人模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865”调解机制,即8个县直部门每月前往行政村开展一次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10日。6个乡镇工作相关人员每月下村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0日。5人调解委员会,规范使用法律文书。“865”调解机制使“诉源治理”效果有效彰显,既减轻了乡镇干部以往接待上访群众的工作压力,又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发展经济。当地群众对此也十分赞同,认为不出村,不用花钱,就可以把矛盾纠纷解决掉,就可以一门心思致富奔小康。
原文链接:http://xz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7/id/53605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