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栾川:全员参与检务督察

时间:2023-03-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吴占京)“12309值班人员着装不规范,建议提出纠正。”在近日的检务督察中,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督察员”张宗航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督察通报中。

  张宗航是栾川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助理,并非检务督察部门干警,为什么会参与检务督察工作呢?这要从栾川县检察院2022年3月开始实施的“全员参与检务督察制度”说起。

  为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有力促进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栾川县检察院借鉴、整合近年来内部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验,出台全员参与检务督察工作办法,明确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和一名部门负责人带班,检务督察部门派员参与,全院干警轮流上岗担任“督察员”,针对本院所办理的案件、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以及各级交办事项进行督察。

  对督察内容、任务和流程要求,该院作出明确规定,并从廉政规范、检风建设、执法行为、检务管理、纪律规定、责任追究六个方面加以规范,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每次督察后,“督察员”要负责起草督察通报向全员发布,督察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全员参与检务督察,不仅改变了检务督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还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自我管理和相互监督意识,增强了检察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干警们纷纷表示,轮流担任“督察员”为大家提供了“照镜子、正衣冠”的机会,自己廉洁自律这根弦在潜移默化中绷得更紧了。

  自全员参与检务督察制度实施以来,栾川县检察院已开展督察40余次,发出督察通报21份,督促落实具体工作47件,将内部监督措施由点及面落实到位,促进干警自律意识和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持续提升,实现能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3/t20230317_608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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