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托在线平台定分止争 打好防控疫情司法服务保卫战
法官:原告,我看不见你啦,原告,你是掉线了吗?
半响,黑黑的屏幕那边传来声音:法官,你说,我虽然看不见你,但我听得到你的声音。
这一幕,是云解纷调解室传来的对话。3月9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孙华法官运用云解纷平台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这对每一个当事人和律师来说,线上开庭都是一种新鲜的尝试。
为解决疫情期间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便捷当事人参与诉讼,官渡法院各审判团队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达成意向,在依法或可以选择适用网络方式处理的案件上,依托“云解纷”平台开创性进行“线上开庭",发挥在线诉讼平台法律咨询、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在线诉讼等功能作用,2020年2月3日至20日,在线诉讼案件14件,纳入在线诉讼计划案件14件,全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形成笔录及网上签字确认、光盘刻录附卷等,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复工后短短两周,官渡法院结合云南移动微法院、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云南法院司法信息网及新浪“云上法庭”在线诉讼平台解决了12起案件按期开庭、调解的难题。2020年2月17日,速裁审判庭“线上庭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三起民事案件,2月27日,劳动争议审判庭运用“云庭”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审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这是官渡法院首次有证人参与的互联网庭审活动。特殊时期,信息化助力,“线上庭审”定分止争,新颖的庭审模式、便捷的程序和高效的结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第一时间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年6月,官渡法院被云南省委政法委确定为云南省唯一一家开展“云解纷”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将“云解纷"建设平台试点与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相结合,推动“云解纷”平台首先在网上立案和诉前调解中得到深度运用,官渡法院创造性借鉴“枫桥经验”开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官渡模式"成为首批在线诉讼较为成熟的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在全国推广。
以“云解纷”平台为依托,通过后台将案件分配给专业性较强的10个调解组织,为当事人提供公证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涉侨纠纷调解等多元纠纷化解方式,同时配备8个专门的云解纷调解室以满足线上诉前、诉中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诉前案件可通过“云解纷”平台一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失败的进入诉讼程序,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随着多元解纷机制的不断深化,官渡法院将“云解纷”平台的应用从法院内推广到法院外,依托“十位一体”的诉调对接平台,与其他单位、行业协会建立联调机制和联调室,在适用案件类型上也从单一的经济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扩展到婚姻家庭纠纷、涉侨纠纷等,平台从最初的网上立案、线上调解拓展到线上申请司法确认、线上开庭等各方面。2018年6月底以来,录入“云解纷”平台调解的案件数为11497件,调解成功3023件,其中143件为双方视频连线调解成功,2019年全院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共有790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中明确要求,法院对法律适用明确的公告送达案件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后采取“线上”独任审理的模式开庭审理,既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又简化了诉讼程序,强化了司法效能,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为改革试点作出很好的示范和探索。官渡法院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扩大“云解纷”平台的使用范围,陆续开发完善在线电子签章、自动生成调解笔录及调解书、裁判文书隐名及上网自动智能处理、电子送达等功能;与辖区内的司法鉴定中心、交警大队、司法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加强合作实现信息数据线上平台共享,方便案件事实查明、缩短调查取证时间,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进一步切合试点精神。
在应对新冠疫情期间,官渡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发布诉讼提示、通告、倡议,对疫情防控期间立案、信访、开庭等事项作提示、建议和释理,详细阐明网上诉讼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使用流程,视情依法调整立案、信访、开庭方式和时间。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办理诉讼事项,优先选择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接待,确保了防疫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平稳运行。同时稳妥推进辖区案件,坚决防止因处理不当造成重大舆情事件,引发不稳定因素,起到了“深化一个模式,用好一个平台,打好一场战役,推进一个试点”的良好作用。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供稿)
原文链接:http://y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4/id/48846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