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之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之力
“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全国两会再次传递出中央坚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明确信号。
坚持以法治引领和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主体的共同期待,也是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
推进民营经济立法
过去五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经济立法工作步伐,多措并举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和提振市场信心:制定电子商务法,明晰电商各类经营者和平台的责任义务等,支持、规范、创新和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修改反垄断法,规制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等,为市场主体活动提供稳定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等,推动形成更加合理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高质量立法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重要保障。”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指出,要聚焦高质量立法领域,加强重点领域、新型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
民营企业家代表委员所关注的“重点领域”,当属民营经济立法。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提案。提案认为,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两个健康”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并提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等9条建议。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现有法律对民营经济的有效覆盖还存在不足,目前,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与保护的一些法律条款只是散见于一些不同的法律规范中,缺乏完善统一的民营经济保护法律规范体系。对此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改,对分散的涉及民营企业的法律、法规要进行整合,尽早制定一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统一的民营经济保护法。”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谈道。
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则建议,制定出台国家层面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
“将宪法确立的鼓励、引导、支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原则细化,将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政策上升为法律,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实现民营企业产权刑法平等保护,完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徐冠巨认为,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不仅有助于促进民营财产保护,还有助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工商联主席、富通集团董事长王建沂也建议,研究出台全国“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法”,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推动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后一年工作的预安排中提到,明确做好宪法实施和立法工作,包括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离不开可预期、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除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外,近年来,司法机关高度重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依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包括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不论国有民营、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 业,一律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依法再审纠正张文中案等重大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209件283人,对6250名在押企业经营者变更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290名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宣告无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的财产权益、合同权益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则提到,过去五年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促进保就业保民生。2018年发布11项检察政策,明确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等。
产权司法保护、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谈及这些改革举措时,代表委员们给予了肯定评价。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认为,通过合规不起诉,涉案企业获得了“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营理念从效益优先转为合规与效益并重。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周世虹则希望人民法院继续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垄断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黑恶势力犯罪,严惩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为经营主体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进一步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这些期盼在“两高”2023年的工作建议中也得到回应。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司法政策,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最高检工作报告则指出,推动创建中国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营商环境优,市场经济才能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盼盼食品集团总裁蔡金钗建议,将晋江非公经济法治教育基地升级成为国家级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创新实践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意识,打造可在全国推广的企业合规经营样本,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蔡金钗所说的晋江非公经济法治教育基地,是晋江深化“亲清护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实践,基地联合发改局、工商联等25家单位成立晋江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为企业提供合规体检。
而这只是近年来各地政府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2019年以来,包括《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等在内的政策相继发布,持续推动了全国营商环境的整体改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包括完成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改革反垄断执法体制等。
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包括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一视同仁给予政策支持,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等。
在全国政协委员、香江控股董事长翟美卿看来,当前“办照难”“办证难”等公共服务已不再是民企发展的痛点,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竞争中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不平等制度约束。对此,翟美卿在提案中建议,打破垄断,放松管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放竞争性业务,确保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翟美卿说。
全国政协委员、奇安信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则建议,证监会放宽上市企业融资监管限制,为创新“开闸引流”,提振骨干民营科创企业信心。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用真招实策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政府工作报告在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建议。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cyhy/686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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