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举行2020年度第3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
6月28日下午,四川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0年度第3次理论学习(扩大)会。会议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并就有关主题进行讨论辨析。会议由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同志主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副院长史红平,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和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部分委员和院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5名代表列席学习。
会上,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熊焱同志重点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4月23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内容。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同志围绕民法典实施中的“变”与“不变”作主题发言。叶明、马益迅、宋飞同志结合实际交流学习体会,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有关主题作了学习讨论辨析交流。
王树江在作学习总结时强调,要在“学懂”上下功夫,持续加强理论学习。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内容广博、思想深邃。在短短的几个小时是难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的。我们今天的专题学习也只能给大家起到初步的导读和解读作用。必须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方能见真章、见实效。大家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学习热情加强自学,在“学懂”上下足苦功夫,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学习理论、掌握理论和运用理论的能力和水平。
王树江指出,要在“弄通”上下功夫,扎实开展教育整治。近期,全省法院密集开展教育整治活动,有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专题教育活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也有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防”专题教育等等。既然是教育,就应当全方位进行。既要用先进理论、先进人物加强正面激励,又要用党纪国法、典型案例加强反面警示。要通过讲党课、政治轮训、讨论辨析、问题检视等多种方式,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讲清楚,把崇高的理想信念、严格的规矩意识和清廉的司法作风的关系辨明白,把自身思想境界、政治站位、认识深度与对党员干部、法院干警要求之间的差距找出来,让干警在学习中受教育、在受教育中学习,真正实现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在政治上、思想上接受一次真正洗礼,确保教育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王树江强调,要在“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保障能力。我们不是为学习而学习、为教育而教育,学习教育是为了更好地付诸实践,要用先进的理论指导服务大局,要在服务大局中展现出优良的政治品格、道德情操、业务能力和规矩意识。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找准职能定位,把法院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和落实。要认真落实全国、省“两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独特优势,围绕“六稳”“六保”强化司法应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要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稳步推进人民法庭优化布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sc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6/id/53254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