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3-01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许昌市司法局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审查质量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备案审查三项制度,建立完善清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效能,切实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效能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积极为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监督效能有了新提升。一是坚持严格审。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接受备案的每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从行文规范到实质内容进行逐件细审,着重在制定主体、程序、必要性、合法性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大纠错力度,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文件违法、明显不适当问题,通过沟通、协商、函询等方式“点对点”反馈,确保整改到位。2022年提出审查意见380余次,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废止文件3件,县(市、区)政府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废止文件5件。二是坚持重点查。每季度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检查,检查有件不备、不及时报备、文件制定程序缺失、内容违法等情况。依据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部门提交的全部发文目录,对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抽取文件,做到县(市、区)文件一件不漏,逐件检查,逐项甄别,市政府部门重点抽查。对发现漏备迟备及内容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备整改,并将每次的检查情况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考核指标。三是坚持定期报。每半年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以县(市、区)政府、各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基础,通过数据、表格形式,全面系统地分析总结规范性文件的特点,逐一梳理文件存在问题,直观、清晰地指出共性问题和易错环节,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倒逼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标本兼治,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报备意识和质量意识。

  二、聚焦薄弱环节,攻坚克难有了新突破。瞄准各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薄弱环节,聚焦重点、完善机制,通堵点、除难点、解痛点,以务实有效的管理举措,解决制约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是深入调研摸底数。为掌握县(市、区)工作动态,2022年6月,市司法局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汇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掌握,进一步吃透各地情况,做到掌握实情了然于胸,为安排部署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对症下药解难题。针对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中存在的备案迟报漏报、审核把关不严、审核质量不高等问题,市司法局从合法性审核这一核心、源头程序入手,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共同督促县(市、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许政办明电〔2022〕22号),从健全工作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备案审核监管”的事前事后全过程监管流程;加强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与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研判、审核及备案;压紧压实合法性审核责任,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督促指导建机制。许政办明电〔2022〕22号下发后,为推动各县(市、区)政府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2022年8月份,以市政府办公室周交办方式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以本级政府(办)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四是持续推进求实效。为及时跟踪了解各县(市、区)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运行情况,市司法局建立双月工作汇报制度,每两个月听取一次县(市、区)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针对性给予指导解决。定期向县(市、区)政府通报各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合法性审核机构履职尽责,切实压实合法性审核责任。目前长葛市司法局、鄢陵县司法局已承担起本地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能,其他县(市、区)也在稳步推进中。下一步,将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对整改落实不彻底、推动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和周交办督促指导。

  三、推动科技助力,信息化建设有了新加强

  高质高效完成河南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上报备,网上审查,网上管理”全面互联互通,全市文件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制定下发《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启用河南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对标对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系统日常管理职责,抓紧做好管理系统推广使用。二是做好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培训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会,规范性文件管理科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理论及实务》为题,结合《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县区政府操作流程视频》《市直部门操作流程视频》进行了现场演示,对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解析,确保各地各部门尽快掌握新系统的备案操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高级法律专务杨琼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作了专题辅导,规范性文件管理科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理论及实务》为题,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制定程序、备案管理、工作现状等四个方面为参训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主动跟进指导。建立微信工作群,采用微信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答疑及时解决各单位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细致分析、抓准症结,要求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微信工作群,指导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测试和练习。四是高质量核查补录。严把质量关,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补录文件进行抽查和二次复核,确保录入工作全面准确规范。除完成本级市政府328件文件的上传补录任务外,组织各县(市、区)、市政府部门完成8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补录,许昌市此次共计补录文件1168件,均全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完成,录入率、完成率、规范率皆为100%。

  四、建立评估机制,动态清理水平有了新提高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评估为依据,“即时清理、动态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从评估清理到修改、废止的全程管控,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装进制度的笼子”,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一是实时清理,立改废并举。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国家法律立改废情况,许昌市司法局按照统筹推进、合法有效、分类处置的原则,组织对本地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三次专项清理,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整合修改,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不让一个“过时”的条款成为今后工作的“绊马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167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以市政府文件《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许政〔2022〕41号)进行了印发公布,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科学评估,动态调整。为及时掌握了解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出台了《许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并按照后评估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注重实效原则,评估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网上征询、专家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严格对照最新的上位法、上级政策及改革新举措,从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规范性、绩效性等六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作出客观评价。从10月份开始,历时两个月,市政府各部门对《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等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25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为后续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等提供了充实的依据,及时消除政策冲突打架现象,提高文件质量。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2-03/2683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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