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活动—— 让法官办案更智能 让群众诉讼更便利

时间:2023-03-01 来源: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2月14日,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现场会在咸宁召开。会议宣布,在全省法院开展“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活动,全面推进新建和已建系统的完善和深度应用,积极开展创新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经过三级法院的共同努力,我省在互联网端已建成一体化诉讼服务系统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全方位诉讼服务;从立案、审判、执行、归档全流程实现辅助事务自动化办理、案件繁简自动甄别分流、语音识别转录等;覆盖128家三级法院的一体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现阶段,体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为要求的湖北智慧法院生态体系已全面建成。”省法院副院长王秋隆介绍,对比其他省份法院先进经验,湖北智慧法院还面临着应用不够全面和深入,深度应用和场景创新不多,服务群众、服务审执不理想,信息化专门队伍能力素质还不能很好适应需要等问题和不足。

  “智慧法院深化应用推进年”活动是今年全省法院的重大任务。该活动要求,全面推进覆盖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法院各项业务的湖北智慧法院体系共58个系统,在全省法院的落地应用,全面推进办公、办案系统的应用,努力实现跨层级无纸化办公办案,切实提升法院工作质效。

  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是智慧法院建设的主线。要持续深入推进电子卷宗在立案、庭审、阅卷、文书辅助等方面的智能化应用,充分扩展法官复用卷宗文字、类案推送、自动回填、辅助产生文书、网上阅卷等功能,进一步辅助法官办案、促进审判管理、增强法院透明度。要创新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选择优化营商环境、平安湖北建设等热点问题和民生关注的问题,开展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为司法决策提供支持,并在提升实效的前提下更加便利群众诉讼、更加便利干警办案、更加便利负责人决策。

  各级法院要加快完成科技法庭改造和多功能室的建设,持续优化和开展在线庭审,有效支持各方诉讼参与人通过互联网参加民事案件开庭,进一步规范电子诉讼,方便诉讼参与人。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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