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七年整 诉前调解化恩怨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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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孙某、胡某夫妻二人,是多年的贸易伙伴。被申请人孙某、胡某夫妇多次在申请人刘某处拿货,由于双方互相信任,都是先拿货后付款。但从2013年起,被申请人孙某、胡某夫妇拿货次数越来越少,并开始拖欠货款至2018年末,累计拖欠货款33400元。申请人刘某向被申请人孙某、胡某夫妇多次讨要,被申请人孙某、胡某夫妇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后来甚至连申请人刘某的电话都拒接。申请人刘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被申请人孙某、胡某夫妇告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至此,一对贸易伙伴闹掰了。
建华区法院接到诉状后,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尽快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回应百姓诉求,将案件委派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调解员立即启动线上调解平台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由于双方当事人的网上硬件设备所限,无法进行线上调解。恰时,建华区法院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方便群众诉讼,建起四座便民法庭,随即,调解员申请使用便民法庭,对此案进行线下调解。
近日,申请人刘某诉被申请人孙某、胡某货款纠纷一案正式调解。经过登记、测温、安检,双方当事人开始调解。起初,双方敌意很浓,互相指责,分歧很大,申请人刘某要求被申请人孙某、胡某夫妇立即还款并承担滞纳金及诉讼费用。孙某、胡某夫妇的态度就是,“没钱,还不了。”
调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他们换位思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法理上讲明合同违约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情理上讲清欠账还钱的民间习俗。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化解工作,双方被调解员的真诚和热心所感动,各自作出让步,被申请人孙某、胡某夫妇作出承诺,所欠货款在十个月之内分三次还清。
案件成功调解后,申请人刘某机动地说:“拖欠货款七年多的案子不到二小时就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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