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全省法院全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全省法院日前全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面对纷繁复杂的物质利益,法律人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相敬如宾、公私分明。”近日,抚顺地区法院人的圈子里传阅着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致全市法院干警一封信》,这封语言朴实无华却又情真意切的信,点明了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该如何“亲”“清”兼顾,交往有道。

  深化思想教育

  据了解,沈阳、本溪、营口、铁岭、盘锦等地两级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度,持续深入推动警示教育。

  此外,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深入学习了省法院下发的《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通报》以及该院制定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十个严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十个不准”》等法规制度,做到明规定、清标准、强约束。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专项整治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围绕如何看待“司法腐败对司法公信带来的巨大伤害”、如何看待“违纪违法对人民法院政治生态的负面影响”等问题开展讨论辨析,并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到院作专题讲座,为全体干警敲响廉政警钟;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释”警示教育,通报省法院查处的10起典型案件;编发《党的十八大以来营口法院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发布营口地区法院33名干警违法、违纪的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党支部学习,推动党员全面学,组织法院党员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蛀食民生的蠹虫》《不该失守的防线》,强化理想信念。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庭室为单位对“三个规定”开展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测试,进一步增强学习“三个规定”的紧迫感。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观看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在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全省政法系统“榜样力量”先进事迹报告会,榜样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干警向先进典型学习。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全院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查摆,畅谈体会。“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办案,常怀律己之心,加强党性修养,严守道德底线,始终保持法律职业者的浩然正气。”该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吴蕾发表了这样的学习感言。

  学有重点、学有载体、学有氛围、学有组织、学有所获。全省法院干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精神实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加大查处力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阳、营口地区法院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的良好局面,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沈阳中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从9月份开始,在两级法院全面开展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做好“强化管理,全面公开;严格监督,严肃查处”阶段的各项工作;营口中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各基层法院和本院29个部门,逐个督促督办。

  沈阳、本溪、营口、辽阳、葫芦岛等地两级法院全面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狠抓实效。

  沈阳、本溪、葫芦岛地区法院全面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狠抓实效:将“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控监管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储存、有据可查。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定期报告,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

  营口中院、辽阳中院分别要求两市两级法院干警申报《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信息表》和《干警亲属从事律师工作信息统计表》。营口中院对全体干警申报的《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信息表》实行领导背书,由院、庭长负责审核,签字确认,将排查责任层层落实。经过排查,目前营口两级法院共有23名干警亲属从事律师工作,结合日常工作监督,对上述干警逐一进行面对面的谈话提醒;辽阳中院组织召开法官、律师座谈会,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随机抽取本年度已结案件,对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廉政回访,询问了解承办法官等执行廉政纪律规定情况。

  构建长效机制

  为了巩固专项整治效果,构建长效机制,全省各地法院纷纷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沈阳中院制定了《沈阳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辽阳中院制定了《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四类共13项重点工作;铁岭中院制定了《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工作方案》《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一案双查”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营口中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实施办法(试行)》《营口法院干警“十不准”行为规范》《营口法院干警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营口法院法官业外行为指引》,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除此之外,本溪、营口、辽阳、铁岭、盘锦等地法院对下一阶段工作计划进行部署:本溪中院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作为党组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营口中院院领导、中层正副职利用一周时间走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700人,利用手机报向代表、委员发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并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辽阳中院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辽阳法院2020年度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针对审务督察发现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要求认真整改;铁岭中院加强审判管理1+7系列文件的落实工作,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工作,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盘锦中院把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内容作为审务督查和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问题,对问题突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葫芦岛中院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渠道,完善接收、办理当事人诉求的程序和流程,缩减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违规打听案件发生的空间。

  解释:“三个规定”

  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617745.shtml